“昌吉车用气才3.70元/立方米啊!”6月14日,前往昌吉游玩的新疆乌鲁木齐市私家车主张邵军在昌吉加气时惊奇地发现。
记者从昌吉州发改委证实,昌吉州车用天然气从6月6日零时起,销售价格由4.07元/立方米降为3.70元/立方米。
此次昌吉州车用气价格下调,是在2013年5月15日车用天然气价格从2.08元/立方米上调到4.07元/立方米后首次下调。下调幅度为0.37元,是按照此前车用气与汽油价格联动机制确定的。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中要求:“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发布相关文件指出,根据新疆特殊情况,暂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
目前,昌吉州90号汽油零售价为6.1元/升左右,按照上述比价关系,可以计算出车用气销售价格调整至3.7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