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在第八届世界农药科技与应用发展学术交流会期间,来自国际病毒学、流行病学的权威科学家与农化业界代表以及业内企业分享了国际权威监管机构对草甘膦的评价,国外专家再次重申草甘膦与人类癌症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草甘膦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英国伯明翰大学职业流行病教授Tom Sorahan在采访时表示,在多年的研究中,他发现不少癌症患者在受访时往往夸大其与化学品的接触,为确保研究结论的科学性,需要消除各种偏差、偶然性因素的影响,谨慎看待流行病学中致癌研究方面的某些结论。例如,以非霍奇金淋巴瘤为例,国际权威监管机构发现,与28天以内的草甘膦接触者相比,2568天以上的接触者罹患癌症的相对风险并没有上升,这表明两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因果联系。
对于Tom Sorahan的观点,孟山都公司高级毒理学家Kimberly Christina Hodge-Bell博士也认为,草甘膦的作用机理是通过限制植物的特异性生物合成途径来抑制杂草生长,但由于人与动物体内不存在这种特异的合成途径,也没有相应的氨基酸合成途径,所以草甘膦只会作用于植物,并不会对人体产生致癌影响。
据悉,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和欧盟成员国已完成对草甘膦的再评估并于2015年10月30日公布了评估结论:草甘膦致癌不成立。按照欧盟法规(EC)No 1272/2008,这些证据不支持将其划为有可能致癌的类别。而美国环保署(EPA)也于2013年对草甘膦的急性暴露、慢性暴露、致癌性、预期残留等进行了评估,其得出的结论是:草甘膦不构成人类癌症风险。
此外,2015年12月,16名来自加拿大、美国、德国、英国等国的流行病学家和毒理学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论文评审结果显示,大型数据库里所有的、不同研究方法得到的结果中,没有一项研究表明草甘膦有致癌性或有潜在的致癌性。同时,没有流行病学的证据显示,草甘膦与致癌存在因果关系。
资料显示,草甘膦拥有40年的安全使用记录,最初由孟山都公司开发。1974年,以草甘膦作为有效成分的农达除草剂首次被作为非选择性杂草控制手段使用。草甘膦的专利保护已于2000年到期。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草甘膦生产国,产量占全球草甘膦总产量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