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无序采砂危害性很大,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还会影响防洪和通航安全。为进一步加强长江南京段水域采砂管理工作,建立长江南京段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南京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分别为:市水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南京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沿江各相关区政府。
《通知》提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全面掌握长江采砂情况,开展日常督察检查;协调组织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长江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向市政府提出有关政策和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采砂管理工作宣传教育等。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职。比如,市水务局要负责长江南京段水域采砂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日常执法巡查、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协调交界、边界水域打击非法采砂行动;负责向公安机关移送重大涉水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嫌犯罪的案件,并做好“两法衔接”的相关工作;
负责禁采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指导指定停泊点、工程性采砂现场的管理。市法院要负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将民、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案发地的公安机关处理;指导辖区基层法院及时审理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涉及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