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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申请新增布局600万吨熟料生产线
2017-06-23

  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西藏自治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有保有控、突出优势、有序竞争、效益良好的原则,引导投资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杜绝淘汰落后产能向该区转移。




  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行为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分析,在水泥方面,目前,西藏自治区水泥生产线共13条、设计熟料产能405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条、设计熟料产能330万吨。淘汰的湿法窑及立窑水泥生产线7条、熟料产能75万吨。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自治区积极整合筹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自2012年以来,7条湿法窑及立窑水泥生产线全部关闭。同时,被关停水泥生产线企业的职工得到了合理安置。




  化解产能过剩提高经济发展效益




  针对西藏自治区下一步化解产能过剩工作的建议,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分类指导、有差别对待原则,加大对水泥工业建设的支持力度。西藏自治区水泥供应供需矛盾突出,按照目前经济发展的速度,预计到“十三五”末,西藏自治区水泥需求将达到1700万吨左右,水泥缺口将达到800万吨。考虑到周边水泥对区内冲击的影响,为促进西藏自治区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国家根据西藏自治区水泥工业的产能布局和需求,“十三五”时期,支持西藏自治区新增布局600万吨熟料生产(不含通过技术改造提升的产能)。新增产能建成后,可总体满足“十三五”后期和“十四五”初期的水泥需求。




  同时,建立健全化解产能过剩指标体系,鉴于该区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建议国家建立产能过剩评价监测体系,明确产能过剩的定义、核心指标和先行指标。




  杜绝落后产能转移违规项目须暂停建设




  西藏自治区按照中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西藏自治区钢铁煤炭产能实际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西藏自治区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凡未开工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凡已开工违规项目,一律暂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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