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海关总署公告中,明确了不锈钢方坯申报时应按7218990010进行申报,与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7218990090进行区分。
目前我国海关8位编码72189900对应的产品名称为“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2019年1-10月海关数据显示,该税则号下产品我国每月进口量很少,在100吨-1000吨左右。
在2019年7月31日,商务部便已对来自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尼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热轧板卷做出终裁,本次文件并非政策变动,而是海关总署在原有规定基础上进行细化解释,将不锈钢方坯的归类进行了明确。不锈钢方方坯所属的8位税则号72189900虽然本身在此次反倾销范围中,但SMM在查询海关网站后发现,不锈钢方坯对应的10位编码7218990010并未设置反倾销关税。
相关公告:
》商务部2019年第31号公告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最终裁定的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22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3号(关于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